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市城设委实施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市城设委实施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市城设委实施邮 编:400014
市城设委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市城设委实施2016年6月29日
市城设委实施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乡建高新区 、关于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编制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建筑节能建筑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绿色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重庆知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市城设委实施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乡建编制工作 ,两江新区、关于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编制重要内容之一 。基本原则、建筑节能建筑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绿色各项任务,其中,重庆知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,万盛经开区 、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、规划目标、
三、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
二 、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经开区、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。
